业委会未备案是否影响其成立

法律分析:1,业委会的权利来源于业主大会的授权、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而履行,而并不是依政府职权备案产生而履行。
2.业主委员会的备案隶属告知性备案。备案机关接受备案并不是对业委会成立的核准、确认。所以业委会可否备案才具有主体资格在国内基本大方向是能够。当然在事实上履职时是很不方便,没公章可用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大会规程》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,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、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、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、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,依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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